冷艷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解決‘蚌埠世貿中心廣場’長期爛尾的建議”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城投公司先后與項目轄區經開區、項目施工單位中城建六局、項目開發單位安徽銘基金諾置業有限公司等相關人員取得聯系,摸排世界貿易中心工程相關情況。由于世界貿易中心工程與市城投公司的投資項目無關,市城投公司既不是項目投資方的債權人,也不是債務人;項目整個建設過程從招商啟動到目前現狀各環節市城投公司沒有參與;市城投公司也沒有對項目或投資人進行監督管理和服務的職能;按照有關征收的法律法規規定,市城投公司也不具有政府行政職能。加之時間久遠和市城投公司所能聯系到的當事人有各自的利益和立場,市城投公司所了解情況可能存在著偏差,提出的方案也可能不盡完善。
一、 基本情況
(一)項目情況
1、項目地址:延安路與漢明路交口。
2、項目開發單位:安徽銘基金諾置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丹陽。
3、項目建設單位:中城建六局,實際控制人:高繼忠。
4、占地面積:32畝(約21400平方米)。2003年4月出讓取得,繳納土地出讓金2176萬。
5、規劃容積率:約1.3。
6、建筑面積:42453平方米。其中:地上(1至4層)28953平方米,地下(1層):13500平方米。2015年3月開工建設,未辦理預售許可。
7、建設完工尚需資金5500萬元(僅工程建設費,不包含稅費和預售證辦理等費用)。
(二)欠款及抵押等情況
1、土地抵押借款本金約5500萬元,出借人為蚌埠德順小貸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葉洪濤。2015年6月14日做了結算,付了600多萬元利息,剩余1770萬元利息折成本金,合計本金7270萬,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半年期,2分利。由于逾期,2016年2月德順小貸公司起訴開發商。截止2017年8月30日,約在11400萬左右。
2、欠項目施工單位中城建六局(高繼忠)工程款本金約13000萬。協議抵付約4000平方米房產及十多個地下車位,抵款5000多萬元,抵款金額約相當于當期利息。
3、欠其他借款約5500萬,債權人數30人,利息計算截止2017年8月底。
4、欠其他零星款約1500萬元。包括設計、監理、審計、人員工資、電力設備訴訟等。
5、欠稅款約2000萬。
以上欠款加利息及續建設資金約需合計金額40000萬元。
另外,安徽銘基金諾置業有限公司股東籌措資金借款約10000萬元,債權人數20人。原約定該筆資金可以在項目結束后歸還,安徽銘基金諾置業有限公司表示:現在不用歸還。
(以上信息是綜合與陳丹陽、高繼忠和經開區提供資料和交談整理獲得)。
二、市人大代表建議內容
市人大代表建議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政府組織強有力的領導小組;二是將原商業房產變更為寫字樓繼續建設;三是政府牽頭商業銀行,為項目建設提供優惠利率的商業貸款;四是政府為項目提供稅收支持;五是現開發商無力開發,采取重新征招新開發商進行開發;六是政府收回使用。
三、建議解決方案
方案一:破產拍賣模式
因安徽銘基金諾置業有限公司無法償還巨額到期債務,已無法繼續正常經營,且該項目存在多起經濟糾紛,債權債務關系比較復雜,為徹底解決該項目歷史遺留問題,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建議政府引導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由人民法院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進入破產程序,成立破產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對破產企業財產進行審計、清理和清算, 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和破產清算報告,對破產企業財產的進行拍賣方式變現,通過市場引進信譽好、有能力的開發企業,完成項目建設。
優點:通過此種方式可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下使本項目所存在的問題明朗化和清晰化,整體操作性較強。
缺點:債權人的利益訴求與資產市場價格如存在差距,可能出現信訪隱患。
方案二:專業公司收購債權模式
引進國內具有處置不良資產的專業公司,通過專業公司的市場化手段,聯合新的開發投資人完成項目建設。國厚資產是國內首批具有金融不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資質的省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金融不良資產收購處置業務為核心,收購管理各類債權、股權、動產、不動產等形式的不良資產,通過債務追償、債務重組、債轉股、企業重整、資產證券化等多種處置方式,為地方企業重組、產業整合、轉型升級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服務 。此模式下,政府引導國厚資產與兩個最大的債權人德順小貸公司(葉洪濤)和中城建六局(高繼忠)談判并收購債權,然后通過市場化手段處置相關資產。
優點:國厚資產有著專業化的管理團隊和豐富的行業經驗,通過市場化運作,政府無需過多介入,有利于維護市場秩序。
缺點:國厚資產與兩個債權人談判能否順利存在不確定性,債權收購存在一定難度。
方案三:依法收回模式
世界貿易中心工程位于我市中心城區,工程建設停擺多年,嚴重影響我市城市形象,政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有關規定,根據土地出讓等相關合同約定,依照法律程序予以收回,由政府依法對該地塊進行處置。
優點:政府具有較強的掌控力,處置周期相對較短,對市場具有一定的規范作用。
缺點:該模式下開發商損失較大,可能造成抵觸情緒;債權人的利益訴求與保障存在差距,可能出現信訪隱患。
四、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一)成立領導小組
建議政府采用人大代表建議意見,組織成立強有力的領導小組,由市政府相關領導任組長,由經開區、自然資源規劃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信訪局、金融局、稅務局等相關單位為成員,進一調查了解情況,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提出周密細致可行的解決方案,協調推進,盡快解決世貿中心工程問題。
(二)明確責任主體
明確以政府或政府部門為承辦主體。按屬地管理原則,建議明確項目所在轄區政府—市經開區為項目承辦主體,牽頭日常工作。
(三)建立防范機制
為防止類似“爛尾”工程在我市的不斷發生,建議組織有關部門,探討發生的原因,總結教訓,學習外地在項目管理的經驗,建立切實可行的管理監督辦法。
辦復類別:A
聯 系 人:楊杰
聯系電話:2081650 13063320761
2020年6月30日
抄送:市人大選代表工委,市委督查考核辦